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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妳到最後 - Ray Kluun

我在寒冷的季節裡,只用掉一個禮拜不到的時間就讀完這本小說。
通常能夠在一週,或者是幾天內看完的小說通常很合我胃口,我不得不說這很主觀,喜好因人而異。

我很想推薦給大家,因為很好看所以一下子就會翻完了;不像我看村上春樹的「沒有女人的男人們」...天啊!這是什麼莫名其妙的書名,

是短篇故事集,開頭前一兩篇還好,後面的篇幅越來越看不懂,我完全不曉得他在寫三小朋友碗糕,很有催眠的效果,

我花了一個多月才在上個禮拜翻完它,因為我腦子有病買了它,想說村上春樹的耶,怎麼能不偶爾買來看一下,下回要吹噓的時候才有話題可以聊,感覺很文藝,超文青的。

 

不過事實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這種看不太下去又要硬撐著翻完的書其實很浪費時間,在我所剩無幾的歲月裡,有些不是我該碰的就應該要避免才對。

這不是重點,我只是想要靠腰一下。

 

回到這篇主題「陪妳到最後」,這好一陣子的小說了,我最近才在看,電影都翻拍上映過然後已經光榮下片了,雖然我還沒有看。

話說小說只要賣得好就有機會被翻拍成電影、連續劇、或者有的沒的,像最近情人節首推的「葛雷的五十道陰影」,

小說我有聽過沒看過,但是聽說事情色電影我就好想去看,不對,我是一定會去看的。

 

史丹跟卡門是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兩人相戀到結婚,並且有一個女兒,故事開始的時候大概才一兩歲的樣子。

卡門的在一次檢查中證實了自己罹患乳癌,但這早該在一年前就被發現,因為這是醫生當時的誤診。

而事情已經發生,沒有人可以改變這個事實,他們倆只能老老實實的去面對癌症。

過程中妳可以看到他們如何從困境中站起來,愛的力量很強大,由其在發生重大事故時。

當然故事沒有這麼簡單,史丹除了同樣愛著他老婆跟他女兒之外,也照樣跟各式各樣的女人上床,只要是他身邊出現過的女性,

這也許是小說情節安排,增加了很多戲劇張力,如果讀者只是看一個男人照顧一個癌症末期的女人,這樣的故事應該太過無聊。

故事一直說到她如何決定自己該什麼時後安樂死,在這過程中,她從健康活潑的人妻,因為化療而掉髮,腫瘤切除後只剩下一邊有ㄋㄟㄋㄟ,

慢慢變得連大小便都無法自理,史丹依然陪在她身邊,縱使他仍舊不停的外遇。

 

我記得其中有一段寫到,卡門要史丹坦承彼此有過的外遇次數,史丹的數量數都數不清,讓仍驚訝的是,卡門竟然也有過一次外遇。

女人外遇通常都是為了報復;而男人...沒救了。好色這種反生理反應,從精子跟卵子接處的那一剎那就已經寫在我們的基因裡面,

外遇是不對的,這表示對妳所愛的另一半不忠誠,也同樣的讓外遇的對像背負罪名。

後來卡門要求史丹在她死之前都不可以再有外遇,史丹答應了,但並沒有做到。

 

不過幸好他們算是有財力的,否則像我這樣的人只能怨天尤人的嘆息怎麼會是我。

錢真的還是很重要,這是題外話。

 

卡門最後在安樂死的幫助下安詳的離開了。

她也許受夠了病痛的折磨,既然無法決定自己的病情,至少能決定自己什麼時後死。

安樂死在臺灣一班只聽到用在牲畜上,用在臺灣公民身上是否合法我要再查一查,因為要是自己有幸的有同樣的事情發生,我覺得這會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尤其在中國人儒家思想的教化下,安樂死我想根本就是天殺的大逆不道。

但是如果都不會好了,好不了了,難到繼續將生命延續下去難到就比較好嗎?我並不這樣認為。

史丹在最後幾週內一直陪伴在卡門身邊,因為他們都很清楚的明白剩下的時間不多了,但有的癌症患者的家屬會選擇離開,

說裡有寫到,也許撐不下去,也許覺得無法面對而逃避,會有這種心理狀態無可厚非,畢竟大壓都有生而平等的信念,但怎麼結果一點都不公平呢?

要是卡門沒有罹患癌症,史丹也許永遠都不會知道他的老婆有多愛他;而他又是多麼的深愛著卡門,當然也不會有這本書了。

很多地方都看得我熱淚盈眶,但是我沒有哭,因為我忍住了,我好堅強不用誇講我我自己知道。

 

人真的很賤,總是要等到出了問題了才會想到有多愛一個人;然後用彌補的心態去愛惜,

就是沒辦法在還是健健康康的時候好好的去實踐一些什麼。而我所說到的健健康康,不單指的是身理方面;還包括了心理。

 

怎麼會說心裡不健康了呢?就拿書中的史丹來舉例好了。

他在妻子生病前不斷的外遇,跟不同的女人調情、曖昧、做愛;且在卡門確診乳癌後,

仍然跟別的女人有亂七八糟關係,甚至在最後因為為了顧及外遇對象以及自己想要抒發情緒壓力的理由下,

吃搖頭丸、喝酒、徹夜不歸,幾乎跟他親近的人都認為他該去看心理醫生了。這就是心理不健康了。

壞掉的東西除非想要換新的,否則當然會想辦法修好它,身體、心理或者是感情也是,不去處理就是等著變更糟,

看來史丹雖然是個花心的男人,但是他知道在這時候應該真心的來愛護他妻子僅有的生命。但是這種花心的行為是壞榜樣,好男人千萬不能學。

 

癌症這種並很奇妙,它對一個生命來說是一場意外,但是這一外卻不會立即向重大交通事故一樣造成屎亡,而是慢慢的吞食著善良的人心,

怎麼原本滿心期待的希望病情漸漸好轉,不過隨著時間讓這期待越來越不像話,最後終將把所有妳想的到的耐心、決心、愛心、良心...等等消磨殆盡。

這是罹患不治之症最可怕的地方,身體的痛或許再難受都可以忍受,心理卻需要承受比身體的痛來的大很多的壓力,

很多人到最後也許直接變成了一種責任,一種義務,這或許已經超越愛的成分在裡頭了吧我想,如果頭也不回的離開搞不好對患者是種解脫,

但是能留下來的不一定是最好的結果,但一定是最愛妳的那個。

 

卡門最後決定使用安樂死來結束自己的生命我覺得很有勇氣,相當令人欽佩。

至於臺灣好像還沒有合法化的樣子,我查了一下荷蘭的安樂死的法令:
http://www.funeralinformation.com.tw/Detail.php?LevelNo=2068

內容大至截錄如下:

荷蘭於2002年4月1日正式實施安樂死,成為全球第一個准許安樂死的國家。當時還曾引起國際社會的批評。

反對人士擔心安樂死合法化會增加絕症患者自願選擇死亡的概率。

安樂死在荷蘭雖已合法化,但仍有嚴格的規定和條件限制。安樂死申請後,還需要兩名醫生核准才可實施。基本上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病人請求安樂死是自願的、經過充分考慮的、一貫堅持的和明確的。
二、醫生與病人有足夠密切的關係,使醫生能夠確定這個請求是否既是自願的又是經過充分考慮的。
三、按照目前的醫學意見,病人的痛苦是不可忍受的,而且沒有改善的希望。
四、醫生與病人討論過除安樂死以外的可供選擇的辦法。
五、醫生至少應向一個具有獨立觀點的其它醫生諮詢。
六、安樂死的實施應符合優質醫療實踐。

另外,病人之年齡若界於12至16歲,便先要得到家長的同意。



我想在臺灣的道德約束力跟傳統教養下,應該是不可能會有這像法令出現了。

不過我們應該像小說中史丹跟卡門學習的是,如何愛惜你/妳的生命,怎樣去珍惜眼前的人。

就算無法再繼續下去,也能夠尊直重並且支持對方的決定,因為這或許是你/妳最後能為親愛的人做的事情了不是嗎。

 

PS.
1. 上一篇的其實還沒有寫完,我還要再一點時間。
2. 最近冷得不像話,令人懷疑這個冬天將會沒有盡頭。
3. 我還以為夏天永遠不會離開。
4. 要放假過年了,恭喜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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