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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了城堡內的禁忌之旅,城堡的出口處理所當然的結合著萬惡的紀念品區(費爾奇沒收品百貨店)。早在昨天我就已經大概知道今天是不可能買到魔杖了,因為我昨天基本上用光了大部分的錢,就連今天的三餐都大有問題。我對不起對我寄與厚望的鄉親父老。我在此承諾我一定會再來一次!

 

費爾奇沒收品百貨店應該是我這輩子待最久的紀念品店,我手頭很緊,我猶疑不定,很躊躇,超希望能在包包裡再次摸到兩萬圓日幣。天人交戰後我還是輸了,最後我還是刷了一些 便宜貨 紀念品帶回來,可憐了我快樂的夥伴們在外頭癡癡的等。

 

鷹馬飛行就沒去排了,每件事都有它必須取捨的理由,沒去排鷹馬的理由就是:我沒有找到排隊的地方……

 

我們轉戰活米村,雖然現在人不少,但如果不逛,就像去台北沒有逛 101 那樣,這是天大的笑話,所以絕對不能放過的。除了建築物內的商家以外,路上其實有不少攤販,賣的東西也不少。

 

我看到了奧利凡德的商店,雖然沒要買魔杖了,但我還是走了進去,裡面就像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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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滿目,成千上萬的魔杖任君挑選,聽說魔杖是會挑主人的,像我們這類窮人它大概看不上眼,待越久越心酸,我含淚走出了奧利凡德的商店。

 

接著晃進了一家賣魔法裝備的店(自作聰明的魔法裝備),裡頭有巫師袍、斗篷,甚至連光輪 2000 我都有看到,有了這些才能稱得上是魔法師吧。但這些價格貴的離譜,想當魔法師果然要付出不少代價。看來這些道具不是給我們這群麻瓜買的,於是我再度打消我要成為偉大魔法師的念頭,沮喪地走出這間店。

 

我的閒錢是都花光光了沒錯,但我還有一項任務,就是要從貓頭鷹郵局寄明信片回家,但我剛才一直沒有看到郵局,在活米村左顧右盼後,總算讓我給找到了。

 

這裏的遊客並沒有很多,大概是想說傳簡訊快多了,什麼年代了誰還在用貓頭鷹寄信咧。我走向櫃檯,比手畫腳的表明了我是有錢公子哥,要是買明信片來著,親切的店員拿了四款樣品要我挑自己喜歡的,我是很想全包了,但是一張要價七百日圓,我除非是腦子進水了才會全買。

 

而且事實上我只是假的有錢公子, 我口袋裡除了一些銅板外,就只剩下擦鼻涕的衛生紙了,於是我只好忍痛挑了一張結帳。轉身我走出店門口,在外面熱得要死的太陽底下隨便寫了幾個字,舔完郵票就扔進郵筒了。突然我一回神,似乎忘了到底有沒有寫收件人,不過地址我倒很確定。

 

這次在日本很誇張,我前兩天在京都寄的明信片,不是沒寫收件人,就是郵資隨便亂給;但神奇的是,最後當事人都有收到,日本實在是太神奇了。

 

再往前走,原本要在豬頭酒吧的奶油啤酒在路邊也有賣了。和偉彥買了一杯,,喝了之後發現就像綠蓋茶+汽水的感覺,雖然只賣奶油啤酒,但它硬生生地有三種價格,一般塑膠杯裝、玻璃杯裝跟金屬杯裝,價格當然是越來越貴。開什麼玩笑,喝完我還要自個兒拎著空杯子照顧它,怎麼想都不合理。所以我們就挑了最俗的塑膠杯。

 

別說用塑膠杯不環保,讓哥分析給你聽。你以為拿了另外兩種就比較環保?你要知道飲料喝完之後杯子就是要跟著你一輩子了,之後你如果覺得它礙眼而把它扔了才是真的不環保,轉手賣出去也只是把業障轉移而已,你也是謀害環境的共犯之一。所以我說最環保又省錢的是塑膠杯裝的奶油啤酒(沒錢就沒錢,理由還一大堆……)。

 

最後我們在廣場看小朋友玩魔杖的遊戲下發誓下次一定要自己買,這樣才能跟大姊姊一起玩遊戲。

 

我在這裡拍了很多照片可不是鬧著玩的,至此我們僅剩半天的時間,只能依依不捨的跟 妙麗 魔法世界道別,下趟我準備好銀兩再把你們贖回來。

 

つづく……

 

 

 

PS.

1.本週四達成 100km 成就!

 

2. 最近吵得很兇的勞工休假法案,看於這件事我是抱持著冷眼 膀胱 旁觀的消極態度。

 

我壓根不認為這種修法能為勞動朋友帶來些什麼,也覺得不至於對資方造成什麼樣的災害,會這麼想是因為台灣的法律自始自終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應對方式,我們可是最會鑽漏洞的民族,也是最善於詐騙的國度,關於政府跟媒體說的話,親愛的勞工朋友啊,您還是聽聽就可以,別往心裡去。

 

至於該遵守哪些規則,你應該做的是記得多留意公司內部公佈欄張貼的事項,那才是最關乎你有沒有飯吃的事情。

 

3. 另一件我覺得有些荒唐又有點無趣的事情就是婚姻平權這件事了。

 

荒唐的是這種事情在爭論平權到底是為了什麼?難道是水電瓦斯能夠因為婚姻關係能夠享有優惠?(如果有,那豈不是歧視獨身者嗎?)所以現在男男跟女女因為不能擁有法律上的婚姻效力而跑上街頭來抗爭,這種事情搞得我頭很痛。

 

相愛的兩個人不管你愛的是男生還是女生或者兩個你都愛,不是只要彼此認同對方就夠了嗎,難道說這社會還必須給你些什麼證明,才能讓你的愛情路走的理直氣壯。

 

再來說我的看法,我認為女女或男男在一起共組家庭都是他們家的事,我不會管也管不了,這頂多是我在茶餘飯後跟隔壁老王泡茶的時候拿來打發時間的話題之一;但問題來了,小孩子該怎麼來?

 

但要先跟大眾百姓說明一件事實,那就是生小孩並不需要爸爸,只需要有媽媽跟一滴活蹦亂跳的精子就夠了,我是很不懂男男你他媽的要從屁眼衝出來是嗎。這件事就這樣算了,我不想再追究,這是一個令人蛋疼的問題。

 

至於立法這種問題對我來說更是無感,就像是中華民國突然立法說我們從此不能在月球上亂吐口水一樣,這種規定很奇怪,因為有些人根本不會去發生這種事情,就算是發生了又能怎麼樣?所以覺得有點無趣。

 

但是既然這麼有新聞性,全世界也都歡天喜地的在跟進,既然如此那就快立法審一審吧,看你/妳愛跟誰結婚就快去跟她/他求婚,祝各位幸福美滿永浴愛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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