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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部有關間諜的電影,一個發生在二戰結束的那個年代,美蘇冷戰時期的真實故事改編。

以下全雷!

1960 年,美國逮補了一名蘇聯間諜阿貝爾(馬克·勞倫斯飾)。從事保險業的美國律師唐納文(湯姆・漢克斯飾)被要求替阿貝爾辯護。唐納文被要求替敵國間諜做辯護或許只是出於規則,希望間諜也能有個平等的審判機會,當然這應該是做給蘇聯看的,因為大部分的老百姓對於捕獲間諜一事仍是相當的憤慨,而間諜是否該享有相同的人權完全不當一回事。美國人多數認為間諜應該給予死刑,但是唐納文不這麼認為,他依舊做好自己的工作,用心的替阿貝爾辯護,連家人都也對他的替間諜辯護工作無法認同。唐納文被眾人以異樣的眼光看待,甚至連家庭都險遭報復恐嚇。

美國法庭最後的判決,阿貝爾免除了死刑,變成三十年的監禁。唐納文覺得,在這時代應該也會有相同的美國人在蘇聯從事諜報工作,當他們被抓到的時候,阿貝爾或許就是一個談判的條件,所以不能讓他死啊不能死。

既然要談判就要有人先被抓,這時美國偵察機 U-2 飛抵蘇聯邊境做偵查被擊落,駕駛鮑爾斯(奧斯汀·史多威飾)還來不及將機上設備自毀就飛出了窗外,鮑爾斯拉開降落傘,大難不死,卻也沒有按美方的要求在被捕獲前自盡,所以他被蘇聯俘虜了。

鮑爾斯有沒有被拷問無從得知,但半夜被挖起床審問、潑水卻是有拍出來的,也許只是要強調當時蘇聯與美帝對待敵國俘虜的差異。

美方在得知偵察機 GG 了之後便開始了談判交換人質的作業,好死不死的當時的德國也因為戰敗國的原因變成了東德跟西德。東西德間的歷史我不是很明白,反正就是一個在西德唸書的大學生,想在柏林圍牆完成之前將東德的女友帶到西德來,但是笨的要死被東德阿兵哥抓到,於是又一個被俘虜。但是這無關美帝的任何軍事機密,美帝表現得一副不痛不癢貌。當然唐納文不這麼想,他非常重視這個大學生,認為一定也要同時將他換出來,所謂的一石二鳥之計!

就在唐納文與中情局不斷的在東德、蘇聯這兩個國家間交涉,被地痞流氓搶了一件大衣之後,唐納文對蘇聯政府放狠話,揚言一定要一個換兩個,否則通通沒得換,最後雙方終於同意,相約在德國的格尼克橋面交阿貝爾跟鮑爾斯;而美國那學生則在我也不知道是哪裡的查理檢查站交貨。

故事至此即將圓滿落幕,阿貝爾與唐納文離情依依差一點就抱在一起了,阿貝爾替唐納文畫了一幅畫像送給他,那個畫像超細膩,依我看根本是印表機印的。

唐納文問阿貝爾:「你回去之後會發生什麼事?」
阿貝爾說:「就看看他們怎麼迎接我。看他們擁抱我還是叫我坐後座。」

最後一個鏡頭拉的有點遠,我依稀看到阿貝爾是坐在後座,但不是很確定,也找不到相關資料到底他回國之後到底是生是死。而唐納文回到美國之後社會大眾則對他另眼相待。

看完之後,我想到這類攸關國家利益或是機密的罪犯,而他們真正的罪因是什麼,是罪無可赦;還是情有可原?
這些人就像阿貝爾說的,我盡忠職守,我什麼也沒說。他們忠於自己的國家,用心賣命在自己的工作上,但是被抓到之後難道只有死刑一途?這已經不是單純的一件事情那麼簡單(但是片頭湯姆漢克斯卻和另一個保險業務在爭論一件車禍案件的賠償問題,而湯姆漢克斯堅持他的客戶因為車輛失控撞倒了五台車,但這只能算是一件事)。

就以工作來說,間諜必須熟習各種領域的人事物;而個人道德情操卻是最難指標的數據。以電影中中情局的立場來說,交換 U-2 偵察機駕駛才是他們最最在乎的事,因為這關係到鮑爾斯是不是撐得住的問題,一個諜報員能不能忍受身體的苦楚守口如瓶,如果殺了這些間諜什麼也問不出來也於事無補。而這終究是美帝拍的電影,對於美帝在俘虜罪犯上的著墨是拍的很和善的,讓世人有著良好的形象,但事實上究竟是怎樣?你知道我知道就是不能讓大家都知道。

我倒是認為間諜和殺人犯不同,雖然同樣有死刑的刑責,但是意義上差很多,這就是專業跟業餘的差別!(靠,這樣比喻是對還不對⋯⋯)
所以事情又回到了台灣,我仍主張殺人犯應處以死刑,而且很明顯的施暴者,這樣一勞永逸的作法才是最符合現代經濟原則。我相信一切正義都有它的法則。


PS. 
1. 好景不常,又下雨了。
2. 好一陣子沒談到攝影,最近新橧相機了。
3. 好像還有一卷底片忘記拿去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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